律师介绍

吴安成律师 吴安成律师,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衡阳专业离婚律师,常宁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擅长代理各类疑难复杂离婚案件。吴安成律师近年来办理离婚案近200件,通过诉讼手段促成调解离婚率达75%以上,取得了...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吴安成律师

手机号码:18975414797

执业证号:14304201510413535

执业律所: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常宁市群英路鑫都大厦五楼

离婚程序

怀孕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一、怀孕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情况男方也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一)女方在分娩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二)中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

虽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但是只要上述期限界满后,男方仍然可以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如果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或者是由女方提出的离婚诉讼,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同时,如果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则不受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

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怀孕是因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致,男方坚持要求离婚;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男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侵害;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的行为等情况。这类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可以受理,并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1)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3)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四)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最后,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三、怀孕期间离婚程序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怀孕期间如何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怀孕女方起诉离婚程序,虽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8975414797

常宁市群英路鑫都大厦五楼

Copyright © 2021 www.yyxl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